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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寫一篇讀后感記錄下呢?到底應如何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
我時常覺得對于我們現(xiàn)代中國人的為人處世影響最大的就是達爾文,只不過他是通社會達爾文主義間接的影響著我們。關于社會達爾文主義,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的核心理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及在我們的這個社會當中就是要有競爭,就是要適者生存,弱肉強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對于這種思想給予解釋最為獨特的一本書便是《自私的基因》了。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將人與動物的絕大部分行為都解釋為對于基因的一種自私行為。用作者的話來說便是:我們和其他一切動物都是我們自己的基因所創(chuàng)造的機器。關于這本書我由于以下幾點看法:
1.基因的機器
在《自私的基因》當中,他提出最為核心的一個觀點就是:演化的最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個體身上的基因,個體只不過是基因的載體機器。個體身上所容納的基因利用個體從而達到基因的目的——生存和繁衍。而我們個體的身體只不過是基因的載體和工具。舉一個例子:一名足球運動員單憑自己是無法獲得大力神杯,他還需要其他十名同伴,其他同伴都必須是在其他位置上的佼佼者。足球是一個團隊運動,而某人可能只在某些位置上才能表現(xiàn)出色,于是教練就要將所有的球員放在每個不同的位置上進行比較,最終挑出每個位置最強的一個人來。在這個過程中,場上每一位運動員都可以被比作成一個基因,而他的替補便是他的對偶基因。當然教練所挑的每一個首發(fā)也不一定是這個位置上最強的那一個,他只要是合適就行啦。這就好比有些基因是管理著我們的牙齒,它能使牙齒變得非常的尖銳,非常的鋒利,這對于虎獅子來說那時極好,但是對于我們人類肯定不行——因為它漏風嘛。
2.利他行為
對于利他行為,相信有很多人都認為這是無私的,是偉大的,是和自私所對立的。但是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更愿意相信這種行為也是屬于基因自私的一種。按作者的說法,所有基因都自私且盲目的追求自己在基因池的最大化。比如,我們有一些“無私”和“同情”的基因。這些所謂的“無私”也是他們?yōu)榱诉_到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一種手段。比如說有一只母鳥帶著一群小鳥在草地上覓食,突然有一只狐貍出現(xiàn)在他們的附近,這時這只母鳥會假裝自己受傷來引誘狐貍在抓他,從而保護了他的孩子。這樣我們就可以說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小孩從而獻出了生命。但是從基因的角度來看,他的行為只是為了使和他相同的基因有更多的被繁衍,從本質上講還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3.自由意志
有很多人會傲慢的認為自己和動物最大的區(qū)別是在于我們會思考,有自由意志,在我們做出無私的事情的時候大多數是通過自己的思考和自由意志的判斷所決定的,這是我們很多人的想法,我也不例外,但在看了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后,我才知道絕大部分的時間我們人類是受到自己“潛意識”的支配,絕大多數的決定是隨大流的結果。讀后感人們只是誤把潛意識當做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潛意識和什么有關系呢,如果潛意識也是由基因所決定的話,那人類和畜生還有什么區(qū)別呢?
4.meme
也許在生物學上,基因的進化是冰冷無情的,但是在最后作者還是給了我們少許安慰。這個安慰就是“文化基因”——meme。那這個meme到底是什么呢?用書上的話說,他是一種彌漫在我們文化當中的一種東西,他和我們大腦的關系就和基因和身體的關系一樣,他借著我們的大腦散布。而就我而言,meme無處不在,他可能是我喜歡的歌手的一段曲子,也可能是吳承恩寫的西游記,還可能只是老劉今天在微信上發(fā)的三兩句話。他沒有任何的限制,通過我們的大腦就會散布。他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如同自安然選擇之出的生命分子。對于人類來說,meme比gene更重要。
最后在文章的最后我還是想積極的告訴自己,其實不管基因在進化的過程中有多么的自私,然而人不是全受他影響的,我們是有文化的動物,我們可以擺脫基因的一些限制,假如我們的一切受基因的影響,我們所有的行為都和動物一樣,那么我們又何苦那么辛苦的追求女孩子呢,我們直接把她敲昏拉進山洞里去就可以了,這才是最合乎動物本性的追求配偶的辦法。為什么我們不敢這樣干,因為我們是人,我們被另一套東西所宰治,我們被meme宰治。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2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于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xiàn)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長環(huán)境所致。直到現(xiàn)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于人性的令人發(fā)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xiàn);現(xiàn)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fā)展過程中,橫向優(yōu)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xù)并得以優(yōu)化的體現(xiàn)。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蔽覀冏鳛榛虻妮d體而被創(chuàng)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fā)現(xiàn)《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fā)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3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xiàn)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并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于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復制自身,這之后漫長的時間里,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后,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布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yōu)榛颍覀兙褪腔蛏娴娜萜鳌?/p>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并用自身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xiàn)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里,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wěn)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xiàn)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基因卻像鉆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fā)現(xiàn),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xiàn)后代延續(xù),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因此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于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于制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huán)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fā)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并無規(guī)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身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盡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盡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于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fā)現(xiàn),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后。
因此,他明確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后再繁衍后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么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tài)“。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tài)比比皆是。例如枯葉蛺蝶,會擬態(tài)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但可以擬態(tài)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tài)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于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么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因此你才能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因此你才能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愈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鉆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4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于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嘆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xiàn)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于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眾所周知,而進化論為什么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通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盡管基因并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通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為和博弈論的思想聯(lián)系起來。其實對于基因來說,顯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里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游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發(fā)射出去,除了設置初始的發(fā)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蚓拖袷窃诔跏紩r設置了每個彈珠的發(fā)射力度,隨后發(fā)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后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后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huán)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臺游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fā)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后讓這些彈珠臺一起開動。我們會發(fā)現(xiàn),有些特定的發(fā)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臺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復的機會。而有的發(fā)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通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于劃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為什么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群體為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后,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以后,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癥的發(fā)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為什么年齡是和癌癥發(fā)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為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xiàn)出來了。而之前由于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學,還擴展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5
對于“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么樣的人生才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里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為什么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qū)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為“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周期的偶然事件的發(fā)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xiàn),并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為“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里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著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系的。現(xiàn)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占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fā)現(xiàn),大概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里不管是照看還是醫(yī)治,老年人會輸于幼兒,相對這兩個群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xù),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xiàn),而是追求實現(xiàn)的過程。
這里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jié)的時候,對于無論是家里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里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里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jié)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yǎng)方面,子女應該怎么做。以我家鄉(xiāng)這邊的習俗為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里老幺負責贍養(yǎng)老人,作為“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yǎng)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著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為過于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著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才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處,有神論者會說死后會有天堂、地獄之分,但也沒有人死后復活過來向世人闡述兩者,只能說這兩者還只是人們自己的一種幻想罷了。從基因的角度出發(fā),死亡是不存在的,因為基因會像鉆石一般長存不息。我們人類的死亡對基因來說,只不過是沒有保護能力的軀體,因為生育繁衍,基因會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體中,直至再過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類的時間意識的時候,基因找到比人類更好的保護者而拋棄時,人類是否會像已經滅絕了的恐龍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護者意識中……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為人類為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后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復制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xiàn)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為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于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為,衰老標志著一個個體一生中發(fā)生的有害的復制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著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著是一個奇跡》里一樣“我們DNA里的氮、我們牙齒里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后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么,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并閃閃發(fā)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6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并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嘆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tài)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類型。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于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wěn)定環(huán)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嘆在于,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chuàng)造,并用來延續(xù)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guī)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并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后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fā)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拋出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并為后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么,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yōu)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愿舍棄一些。這樣,后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fā)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xiàn)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蛐袨榈哪康男砸蚨菢O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里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qū)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了解的生命的本質后,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tǒng)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fā)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7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xiàn)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并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于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復制自己,這之后漫長的時間里,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后,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布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yōu)榛,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p>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xiàn)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里,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wěn)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xiàn)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鉆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fā)現(xiàn),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xiàn)后代延續(xù),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么,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于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于制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huán)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fā)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并無規(guī)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盡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盡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于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fā)現(xiàn),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后再繁衍后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么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tài)“。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tài)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tài)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tài)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tài)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于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么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么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愈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鉆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8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yǎng)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明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變得不那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過的是自身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zhàn)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身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qū)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fā)現(xiàn),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huán)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身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9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幸存并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身必須得做什么,必須得擁有什么條件,得適應什么環(huán)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身敗在哪里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幸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身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里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因此,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么。不過相信以后會有機會的。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0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yǎng)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边@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zhàn)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qū)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fā)現(xiàn),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huán)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1
早年細讀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受益匪淺,對于個人理解和剖析自然演化和社會文化都有著重大的影響,也成為一個生動的練習和模仿的例子,幫助建立更本質更基礎的思維原則。
時隔十多年有些地方的細節(jié)漸漸模糊,有些地方仿佛理解的更進一步。為了印證自己的感覺,今年寒假又拿起了《自私的基因》,開始了重溫之旅。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紀最經典的著作,出版于1976年,自出版以來就一直奉為經典。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國著名演化生物學家,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演化論堅定擁護者之一,有“達爾文斗犬”之稱。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生物演化理論的科普著作。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給人類開啟了一扇重新認識世界的大門。使人類社會的主流認知拜托了神創(chuàng)論和靜態(tài)論等自然原始的本能認知的舒服,睜眼看世界——從146億年,46億年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和自我。在經過一代代生物學家,地質學家,古生物學家,生物化學家的努力之后,整個人類世界對于生物演化的認知逐漸到了一個能夠突破到新的層次的前夜,而道金斯就是黎明破曉的司晨啼鳴。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在于,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這是第一次,他驚世駭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基因。從而使的與之相關的所有科學研究的視角都轉向了更加隱秘而本質的層次。通過從更加基礎性和自然性的數學模型的分析中,人們再次思考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我們發(fā)現(xiàn)任何生物,包括我們人類自己,都只是被熵增的宇宙在小小角落特殊環(huán)境所塑造的追求低熵的結構——求生的機器。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xiàn)象里的林林總總。再次基礎上,自然科學的成果映射入社會科學,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
這本基于生物學的書籍,為什么名聲如此響亮、影響如此深遠?以至于無數的名人大咖競相推崇備至?甚至于影響到了各個學科的思考模式與邏輯思路?
基因存續(xù)于萬物生靈,通過一個個生命體得以繁衍與延續(xù),在此過程中,它們通過優(yōu)勝劣汰“聰明”的形成一套套合符邏輯的生存策略,它們的這種“智慧”對生命體的影響深刻而又深遠,他的“策略”甚至成為一個個生命體被喻為“本能”的東西,其中的“自私”顯得原始但又“合符情理”,其中的“利他”顯得文明而又“合符邏輯”,通過了解我們每個人身上攜帶的“古靈精怪”基因元素,也了解了我們自己以及我們周邊的群體與社會……
下面,簡單歸總一下我理解本書的主要觀點:
1.基因存在于每個生物體內,而每個生物體就像是“它們”的“臨時交通工具”,它們通過換乘這樣一趟趟的“交通工具”繁衍億萬年,生物體“緣起緣滅”,而基因卻“萬世一系”。這個觀點是本著的基本觀點,是寫作的出發(fā)點。
2.作為一個“聰明”的基因,它的基本目的只有一個——萬世延續(xù),“管他風吹雨打、善惡倫常,我就是要想方設法的搭乘一趟趟的生命列車永無止境的通往永恒的未來”,所以,基于基因的這個基本任務與目標,我們可以把它看做是“自私”的,這種自私也就是本書的標題“自私的基因”,本書的所有理論和推論都是在這五個字上開花結果!很多人只看題目不愿潛心細讀,只得到“自私”二字,這種所得,其實連皮毛都算不上,算是遠遠看了一眼便說皮毛是咖啡色肯定是可樂喝多了吧,不健康,要多和茶。
3.基因延續(xù)在生物當中絕大多數都是需要雌雄交 配從而繁衍后代,這幾乎是基因“換乘列車”最重要手段,也是我們人類有性繁殖的唯一手段(試管嬰兒也在這個范疇),因此,基因就必須想方設法的尋找可以合作的“另一半”以助于讓自己的基因延續(xù)下去…………
4.復雜生命的基因要繁衍,就需要兩性合作,兩性的基因都是出于自己繁衍的目的是“自私的”,它們都傾向于與更好的基因結合,因為這樣組合成的基因更具有生存與繁衍優(yōu)勢、更能夠在將來吸引其他異性與己合作延續(xù)基因…………
看到這里其實只是開始,后面在徐徐展開大膽的預設和精妙的推理,本著將精深而必要的數學建模用通俗語言寫得幾乎可以被沒有受過嚴格科學訓練的人所理解也是善莫大焉,難能可貴。
后面的內容太精彩,不是簡簡單單,三言兩語,二元評價可以摩其項背之影的,還望有興趣的朋友,耐心反復閱讀和思考,相信必有所得。像這樣的真正的科學普及之佳作,對于一個人形成真正的科學的,雋永的,用著長久而普遍價值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是決定性的信息來源。
其實讀后感這類文字,本不是寫給別人看的而是獨為自己的。小馬過河,問誰都不好使。如果別人看了這篇讀后感大概會得“自私”二字,并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引著自己的行為,那就事與愿違了。如果是能引起別人興趣,認真的吸收理解書本的精髓,并努力構建自己嶄新的認知體系,那才算是聊可慰藉。
作者道金斯本人都在書的末尾章節(jié)承認《自私的基因》一書的標題具有迷惑性:“我應該當時便選擇‘不朽的基因’作為標題。也許這個標題有點過于神秘,但所有關于基因與生物體作為自然選擇的競爭單位的爭議則可迎刃而解”。甚至,在第二版中加入了一個新的篇章來說明這個“自私”這個帶有強烈感情的詞只是一種描述手段,基因是沒有意識的,所以談不上自私。
《自私的基因》不是一本指導我們肆無忌憚自私自利的理論書,相反,《自私的基因》提醒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我們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
我們甚至可以討論如何審慎地培植純粹的、無私的利他主義。這種利他主義在自然界里是沒有立足之地,在自然演化歷史中前所未有。但是,我們人類這種生物是非常特殊的存在。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類,以最先進的科學知識和所有人類優(yōu)秀文化武裝了思想的人類,才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暴政。加油吧,人類!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2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xiàn)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xiàn)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fā)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fā)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guī)律、化學規(guī)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wěn)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wěn)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wěn)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huán)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wěn)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wěn)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wěn)定的狀態(tài),穩(wěn)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wěn)定的狀態(tài)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wěn)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wěn)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wěn)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xiàn)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huán)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xiàn),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xiàn)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xiàn)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xiàn)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fā)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tǒng)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fā)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fā)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3
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這本書,此后它被翻譯成25種文字、全球銷售超過一百萬冊。它講了兩個觀點,一個比一個可怕。
基因
生物學上,基因是演化的單位。生物體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蚴侵髟资浅绦騿T,人類本質上說都是受一堆代碼控制的機器人。比如為什么雌性求偶期間通常會有很長的考察期?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續(xù)基因?為什么家族成員會照顧有親緣關系的未成年成員?很遺憾,這些都有演化生物學上的解釋。
這有些冷冰冰,卻通常沒有大問題。大問題出在基因和生存機器利益不一致的時候。比如當周圍環(huán)境劇烈變化時,人類在現(xiàn)有的基因指導下的決定雖然依然利于現(xiàn)有基因,卻很可能已經不再適應這個環(huán)境,不利于生存機器的生存。比如為什么我們覺得高脂肪高熱量的食物好吃?因為相對人類演化的漫漫歷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給的階段是極其短暫的,在長期的自然選擇下,會引導人類多吃高脂肪高熱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來。控制熱量攝入難,是因為我們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單單這樣顯然還不能稱作hard模式。人類同時還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這是道金斯在這本書里創(chuàng)造的一個概念,之后被廣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單位,大腦則是模因的生存機器。
和基因類似,模因一旦被創(chuàng)造出來就不再受生存機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產性(fecundity)和長壽性(longevity)經社會選擇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過生殖傳播,模因的傳播渠道則多樣的多。這代表著模因進駐腦子的過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搶占的是染色體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說法,爭奪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和記憶力。作為堅定的無神論者和無神論傳播者,道金斯在這里用了宗教的傳播作為例子。
從初版至今將近四十年的變化,似乎人類大大地給模因疏通了傳播管道,而給自己挖了個大大的坑。莫非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結
《怎樣閱讀一本書》的作者曾經談到,讀書的重要步驟之一就是和作者在關鍵詞和論述的含義上達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這個前提的支持和反對都不扎實。有時候反復閱讀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論述,接著想到一個問題,翻了頁發(fā)現(xiàn)這正是作者接下去開始回答的問題,頓時感到隔著時空和作者的腦電波接上了頭,也證明對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時候看到考題就抓住了命題人出卷的意圖。
通常這是讀書最美好的時刻,然而這本書里這樣的瞬間讓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達順暢,哪怕很復雜的概念也解釋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腦海里一個揮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時我有多少行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認為人類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對人類的設計上各種各樣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這書把我對人類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細想想平時“自動駕駛“狀態(tài)下的無意識行為,似乎太多可以印證作者的觀點,只覺得寒毛直豎。好在道金斯認為人類還是有希望的!人類唯一的不同在于我們可以利用想象在腦中模擬未來(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對抗基因和模因的決定,因此他用積極的語調結束了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書。
作為一個重要的disclaimer,推薦這本書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4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作者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xiàn)出諸如喂養(yǎng)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
怎么說呢?作者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作為一個行為生態(tài)學家,作者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到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作者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例如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獨立的DNA復制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自由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則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jié)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身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xù)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xù)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身的50%的基因通過精子傳給自身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來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身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說的那樣,每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身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xù)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
但,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身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
不過對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進一步聯(lián)想到現(xiàn)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例如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xù)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發(fā)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身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5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升自身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升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fā)點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續(xù)并得以優(yōu)化的體現(xiàn)。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明確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蔽覀冏鳛榛虻腵載體而被創(chuàng)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因此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fā)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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